廣州思航模具有限公司年產鋼料模具11噸生產線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思航模具有限公司年產鋼料模具11噸生產線項目(一期)(以下簡稱“項目一期”)位于廣州市南沙區東涌鎮市魚路233號之200號4棟101室,租賃1棟5層綜合樓的首層部分、2棟單層廠房進行生產,項目占地面積2905平方米,建筑面積2905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模具車間、試模車間、碎料房、倉庫等。項目主要從事鋼料模具和塑料樣品的生產制造,塑料樣品寄送客戶核驗,不外售。項目分期建設,一期年生產鋼料模具7.7噸,塑料樣品7噸。項目一期主要生產設備有注塑機7臺、CNC 5臺、火花機3臺、磨床3臺、碎料機2臺、冷卻塔1臺、鑼床1臺、烘干機3臺;項目一期有員工20名,內部不設食堂、宿舍。項目不設備用發電機、鍋爐等設備。
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東涌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尾水排入騮崗水道。
(二)廢氣
FQ-01:注塑有機廢氣由集氣罩收集,經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1)排放。
火花機加工有機廢氣、金屬粉塵、碎料粉塵無組織排放,通過加強車間通風措施后排放。
(三)噪聲
生產設備等主要噪聲源采取了隔聲、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廢火花油、廢油桶、含油廢抹布、廢濾渣、廢活性炭、廢防銹劑罐、廢防銹劑等危險廢物設置專門存放場所暫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金屬廢屑、金屬邊角料、廢包裝物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塑料不合格品破碎回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利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LQT2303044-XG1)和《檢測報告》(報告編號:LQT2303122),結果表明:
(一)廢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二)廢氣
FQ-01有機廢氣排放口非甲烷總烴、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排放濃度均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50%的要求;苯乙烯排放量、臭氣濃度均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2污染物排放標準值中排氣筒高度相對應的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甲苯、顆粒物排放均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 9 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廢氣臭氣濃度、苯乙烯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要求,廠區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 3 廠區內 VOCs 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東南面、東北面、西北面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非甲烷總烴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五)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和危廢暫存間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已與東莞市豐業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協議。金屬廢屑、金屬邊角料、廢包裝物等一般工業固廢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塑料不合格品破碎回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四、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穗環〔2020〕102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24日
建設單位:廣州思航模具有限公司
聯系人:冉小姐
聯系電話:1358031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