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市創德貿易有限公司年產女鞋30000雙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福平路2街6號,主要建筑物有1棟單層廠房、1棟單層倉庫、1棟三層辦公樓,占地面積3792.7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043.74平方米。項目年生產30000雙女鞋。項目員工220名,內部設有廚房食堂、不設宿舍。項目不設備用發電機、鍋爐等設備。
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廚房含油廢水經隔油隔渣池處理,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前鋒凈水廠處理,尾水排入市橋水道。
(二)廢氣
FQ-01:折邊車縫、涂面膠、烘干、貼底、成品清潔工序產生的廢氣由集氣罩收集后,經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1)排放。
FQ-02:油煙廢氣由集氣罩收集后,經1套“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2)排放。
磨粗機產生的粉塵配套了簡易布袋除塵器治理。
(三)噪聲
生產設備等主要噪聲源采取了隔聲、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廢清潔抹布及廢含油抹布及手套、廢包裝容器、廢活性炭、廢機油等危險廢物設置專門存放場所暫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邊角料、餐廚垃圾及廢油脂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三、環境保護措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CNT202104029)和《檢測報告》(CNT202202987),結果表明:
(一)廢水
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二)廢氣
FQ-01有機廢氣處理后總VOCs排放均達到廣東省《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7-2010)表1第Ⅱ時段排放標準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FQ-02油煙廢氣處理后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總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7-2010)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界無組織廢氣臭氣濃度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廠區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西面、北面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VOCs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五)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和危廢暫存間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已與肇慶市新榮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協議。邊角料、餐廚垃圾及廢油脂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四、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穗環〔2020〕102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9日
建設單位:廣州市創德貿易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小姐
聯系電話:1341636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