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名高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廣州市名高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廣州市南沙區欖核鎮廣珠路159號之二,租用四層廠房中的第2、3、4層作為項目生產車間、倉庫、包裝車間等,項目占地面積492.1平方米,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主要從事日用塑料制品的生產加工,年產自粘家具腳墊10萬件、自粘魔術貼10萬件、自粘掛鉤10萬件。項目不設備用發電機、鍋爐和中央空調。
二、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編號:CNT2019YH009),結果表明:
(一)廢氣
項目有組織排放廢氣中VOCs排放濃度符合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中第Ⅱ時段排放限值要求。
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中VOCs濃度符合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廠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二)噪聲
項目各廠界晝夜噪聲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數據核算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量0.011噸/年,項目非甲烷總烴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要求。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環[2018]30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月10日(20個工作日)
建設單位:廣州市名高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13450351123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