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福鉆珠寶有限公司第九十六分公司年產首飾5538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市福鉆珠寶有限公司第九十六分公司年產首飾5538件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沙灣鎮福龍路999號22棟402,使用1棟4層廠房的第四層部分車間,占地面積3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00平方米。項目主要從事貴金屬首飾生產,年產18K、14K黃金首飾5538 件。項目主要生產設備有倒模機1臺、磨打機1臺、高壓沖洗機1臺、火槍1支、焗爐1臺、注蠟機1臺、飛碟機1臺、激光點焊機1臺、鐳射機1臺、鐳射刻字機1臺、打磨機1臺、磁力拋光機1臺、壓模機2臺、超聲波清洗機3臺、蒸汽清洗機1臺、電金機(整流機)1臺、壓片機1臺、樹脂噴蠟機1臺、微鑲機7臺、吊機17臺、開粉機1臺、石磅1臺、金磅3臺等。項目員工29名,內部不設食堂、宿舍。項目不設備用發電機、鍋爐等設備。項目不設炸色、熔金回收工序,不使用氫氟酸、氰化物及含鎳、鉛物料。
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生產廢水經廠內沉淀設施沉淀預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再一并排入項目所在威樂珠寶產業園的廢水處理站處理,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前鋒凈水廠集中處理,尾水排入市橋水道。項目設置1個廢水總排口。
(二)廢氣
倒模煙塵、倒模脫蠟有機廢氣、酸洗酸霧、鑲石有機廢氣、電金酸霧由集氣罩收集,經“堿液噴淋+除霧裝置+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15米排氣筒(FQ-01)排放。項目設置1個廢氣排放口。
執模執邊、打磨拋光粉塵配套吸塵機(含過濾布袋)治理,加強通排風,執模執邊、打磨、研磨拋光粉塵、石膏粉塵、刻印煙塵、超聲波清洗有機廢氣、分色有機廢氣、指甲油清洗有機廢氣于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生產設備等主要噪聲源采取了隔聲、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廢酸液、廢電金液、廢除蠟水、廢天那水、廢丙酮、廢化學品容器、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設置專門存放場所暫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膠膜邊角料、蠟模邊角料、廢棄石膏、金屬粉塵固廢、包裝廢料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利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LQT2302025),結果表明:
(一)廢水
項目廢水總排口(WS-01)、威樂珠寶產業園廢水處理站排放口處污染物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項目車間內廢水采樣點處總銀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二)廢氣
廢氣排放口(FQ-01)處顆粒物排放達到《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金屬熔煉(化)中電弧爐、感應電爐、精煉爐等其他熔煉(化)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Ⅱ時段排放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氯化氫、硫酸霧、苯、甲苯、二甲苯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氯化氫、硫酸霧、苯、甲苯、二甲苯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廢氣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廠區內顆粒物排放達到《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附錄A.1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 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聲
項目南、西、北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VOCs、非甲烷總烴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五)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和危廢暫存間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已與廣州市環境保護技術有限公司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協議。膠膜邊角料、蠟模邊角料、廢棄石膏、金屬粉塵固廢、包裝廢料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排放標準要求,工程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四、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穗環〔2020〕102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3年3月27日~2022年4月27日
建設單位:廣州市福鉆珠寶有限公司第九十六分公司
聯系人:侯先生
聯系電話:13570166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