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安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培養、儲存500份臍帶間充質干細胞、100份免疫細胞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黃埔區鳳凰三路2號6A棟九層907室,占地面積632.38m2,總建筑面積632.38m2。項目主要從事細胞培養和儲存,年培養、儲存500份臍帶間充質干細胞、100份免疫細胞。項目內部不設食堂、宿舍,項目不設備用發電機、鍋爐、冷庫等設備。
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與高壓蒸汽滅菌鍋廢水,實驗服清洗廢水、實驗室地面清洗廢水、純水制備濃水排入市政排污管網,輸送至九龍水質凈化三廠處理,尾水排入鳳凰河。
(二)廢氣
實驗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由2個生物安全柜(設有高效過濾器,采用UV燈管消毒)收集處理后一并通過1根30米高排氣筒(FQ-01)排放。
(三)噪聲
生產設備等主要噪聲源采取了隔聲、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廢乙醇及其廢包裝物、廢培養皿、廢臍帶、廢無塵布、沖洗細胞或臍帶產生的廢生理鹽水、廢培養液、廢培養瓶、廢離心管、廢一次性移液器具、廢UV燈管等危險廢物設置專門存放場所暫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廢包裝物、廢抹布、純水機濾芯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利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LQT2208062),結果表明:
(一)廢水
廢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BD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符合環評及批復標準要求。
(二)廢氣
FQ-01廢氣處理后總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標準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總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廠區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東、南、北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VOCs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五)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和危廢暫存間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已與廣州市科麗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協議。廢包裝物、廢抹布、純水機濾芯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四、驗收結論
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穗環〔2020〕102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26日
建設單位: 廣州安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199275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