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德眾佳木制品廠年產木制音箱箱體1萬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市番禺區德眾佳木制品廠年產木制音箱箱體1萬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茶東村文橋路12號五座101,主要建筑物為1棟1層生產廠房,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項目主要從事木制音箱箱體的生產,年產木制音箱箱體1萬個。項目主要生產設備有數控開料加工中心3臺、推臺鋸2臺、圓鋸機2臺、吊鑼機2臺、平鑼機1臺、臺鉆2臺、手動氣釘槍10把、砂光打磨機1臺、手動打磨機4臺、螺桿式空壓機3臺、噴漆房3個(3個水簾柜、3把噴槍)等。項目員工8名,內部不設食堂、宿舍。項目不設備用發電機、鍋爐等設備。
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前鋒凈水廠深度處理,尾水最終排入市橋水道。
(二)廢氣
FQ-01:補灰打磨、底漆打磨工序中產生的打磨粉塵收集后,經水噴淋設施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1)排放。
FQ-02:木材開料、修邊等木機加工工序中產生的木工粉塵收集后,經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2)排放。
FQ-03:噴漆及晾干工序中產生的廢氣收集后,經“水簾噴淋+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3)排放。
(三)噪聲
生產設備等主要噪聲源采取了隔聲、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廢活性炭、漆渣、噴淋廢水、廢包裝桶等危險廢物設置專門存放場所暫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木材邊角料、木粉塵、粉塵沉渣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環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R2207216),結果表明:
(一)廢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二)廢氣
FQ-01打磨粉塵廢氣處理后顆粒物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FQ-02木工粉塵廢氣處理后顆粒物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FQ-03噴漆及晾干廢氣處理后顆粒物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總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II時段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總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臭氣濃度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新擴改建二級廠界標準;廠區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東北、東南、西南側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顆粒物、VOCs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五)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和危廢暫存間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已與廣州市科麗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協議。木材邊角料、木粉塵、粉塵沉渣交由相關回收公司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排放標準要求,工程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四、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穗環〔2020〕102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2022年9月26日
建設單位:廣州市番禺區德眾佳木制品廠
聯系人:杜先生
聯系電話:1802238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