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皇珠寶加工大樓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海皇珠寶加工大樓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銀建路125號,主要建筑物為1 棟五層工業廠房,占地面積458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280平方米。項目建設珠寶首飾加工大樓,出租廠房引入珠寶首飾生產加工企業等,配套建設生產廢水處理設施集中處理入駐珠寶企業的生產廢水。項目入駐企業不設倒模、炸色、電解拋光工序,不使用氰化物。項目內部不設食堂、宿舍。
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入駐企業的生產廢水經內部沉淀設施預處理后,排入本項目建設的生產廢水處理設施集中處理,在連同經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前鋒凈水廠處理,尾水排入市橋水道。項目設置1個廢水總排放口。
項目生產廢水處理設施采用“二級混凝沉淀+缺氧+厭氧+MBR”的物化+生化處理工藝,處理能力為20噸/日。
(二)廢氣
生產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臭氣采取對廢水處理設施加蓋密閉措施,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生產廢水處理設施等主要噪聲源采取了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廢水處理污泥、廢包裝材料、在線監控廢液等危險廢物設置專門存放場所暫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環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R2209202),結果表明:
(一)廢水
廢水總排放口(WS-01)、生產廢水處理后采樣點處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車間排水口出總銀濃度符合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二)廢氣
廠界無組織廢氣硫化氫、氨、臭氣濃度排放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二級新擴改建標準值要求。
(三)噪聲
項目東、南、西、北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五)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危廢暫存間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已與肇慶市新榮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科麗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協議。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排放標準要求,工程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四、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穗環〔2020〕102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28日
建設單位:廣州海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梁先生
聯系電話:13902383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