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綠十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年產地塞米松磷酸鈉200萬瓶、地塞米松棕櫚酸酯200萬支及研發中心、實驗室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綠十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蕉園路2號,建設廣州綠十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年產地塞米松磷酸鈉200萬瓶、地塞米松棕櫚酸酯200萬支及研發中心、實驗室改擴建項目(以下簡稱“改擴建項目”),改擴建項目將公司4號樓A區第2層部分車間調整為西林瓶車間和多力生車間,1號樓第2、3層部分車間調整為實驗室,2號樓第4、5、6、7層部分車間調整為研發中心,年產地塞米松磷酸鈉200萬瓶、地塞米松棕櫚酸酯200萬支,并年研發丁酸氯維他平250g。改擴建項目員工100人,在廠內就餐不住宿。
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員工辦公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食堂廢水經隔油隔渣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西區水質凈化廠處理,尾水排入橫滘河,
設備清洗廢水、實驗室和研發中心低濃度清洗廢水、地面清潔廢水、洗衣廢水等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西區水質凈化廠處理,尾水排入橫滘河。
(二)廢氣
實驗室廢氣分別收集后,采用3套活性炭吸附器治理后分別通過3個廢氣排放口(SY2-1、SY3-1、SY3-2)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均為30米。
研發中心廢氣分別收集后,采用6套活性炭吸附器治理后分別通過6個廢氣排放口(EF4-1、EF5-1、EF5-2、EF6-1、EF7-1、EF7-2)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均為30米。
油煙廢氣收集后經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15米排氣筒(氣-01)高空排放。
投料粉塵采取加強車間通排風措施治理。
(三)噪聲
生產設備等主要噪聲源采取了隔聲、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實驗廢液、廢物及檢驗廢棄物、廢包裝容器、沾染原料藥的廢濾芯、廢活性炭、廢UV燈管等危險廢物設置專門存放場所暫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包裝廢物、純水設備廢濾芯、餐廚垃圾和廢油脂交由相關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中山市創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ZSCH220429021),結果表明:
(一)廢水
污水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二)廢氣
實驗室廢氣排放口(SY2-1、SY3-1、SY3-2)處VOCs、氨排放達到廣東省《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甲醇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研發中心廢氣排放口(EF4-1、EF5-1、EF5-2、EF6-1、EF7-1、EF7-2)處VOCs、氯化氫排放達到廣東省《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硫酸霧、甲醇、甲苯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油煙廢氣排放口(氣-01)處油煙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大型規模飲食業單位標準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氯化氫排放達到《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4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顆粒物、硫酸霧、甲醇、甲苯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氨、臭氣濃度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廠區內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南、西、北側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VOCs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五)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和危廢暫存間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已與珠海市斗門區永興盛環保工業廢棄物回收綜合處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協議。包裝廢物、純水設備廢濾芯、餐廚垃圾和廢油脂交由相關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排放標準要求,工程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四、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穗環〔2020〕102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22日
建設單位:廣州綠十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先生
聯系電話:1868886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