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宏希家具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宏希家具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升平路9號自編7號,總占地面積1488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488 平方米。項目主要建筑為1棟1層生產廠房。項目主要進行木質家具的生產,年生產6500套木床。項目不設備用發電機、鍋爐和中央空調。
二、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海能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編號:HN20190704502):
(一)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限值要求。
(二)廢氣
顆粒物有組織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無組織排放廠界顆粒物濃度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無組織排放廠界總VOCs濃度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三)噪聲
項目廠界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項目顆粒物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要求。
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廢水、廢氣、噪聲等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要求,項目建設和運營未對當地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環[2018]30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20日
聯系人:陳繼亮
聯系電話:1592040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