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鈞杭珠寶飾品有限公司年產不銹鋼首飾配件 153 噸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概況
廣州市鈞杭珠寶飾品有限公司年產不銹鋼首飾配件153噸建設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岳溪村皇崗路2號,總投資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萬元,主要從事不銹鋼首飾毛坯、鍺合金保健首飾成品、手機箱包零配件毛坯的生產加工,年產量合計153噸。項目占地面積為3525平方米,建筑面積為1678.85平方米。其中主體廠房一共2層,主要設置生產車間、辦公室、倉庫及其他配套設施。本項目不從事提純、冶煉、電鍍等工序。
二、環境保護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企輔健環安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報告編號:QF210528904),結果表明:
(一)廢氣
經監測,有組織廢氣污染物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要求;二氧化硫、鎳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排放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與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較嚴值限值要求。
經監測,無組織廢氣污染物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鎳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排放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與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較嚴值限值要求;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 1 中臭氣濃度廠界(新擴改建)二級排放標準要求。
(二)廢水
經監測,生活污水排放口處各污染物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要求。
(三)噪聲
經監測,東、南、西面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北面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報告的污染物排放量與環評及環評批復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對比,可知本項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穗環〔2020〕102號),本建設項目按照《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廣州市鈞杭珠寶飾品有限公司年產不銹鋼首飾配件 153 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穗(番)環管影〔2020〕478號)的要求建設試運行,項目建設性質、規模、地點、設備、采用的生產工藝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符合“三同時”環保制度,符合驗收合格條件。
建設單位: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廣州市鈞杭珠寶飾品有限公司
聯系人:羅光俊
聯系電話:13928714272
公示時間: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