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水質凈化設施PPP項目—荷花鎮水質凈化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概況
高州市水質凈化設施PPP項目—荷花鎮水質凈化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高州市荷花鎮車頭園村南側,主要建設內容為:荷花鎮水質凈化廠和鎮區內配套主次干管。其中荷花鎮水質凈化廠主要建構筑物包括格珊渠及沉砂池、污泥暫存區、廠區污水池、綜合房和綜合池,荷花鎮水質凈化廠污水處理規模為900m3/d,干管總長度約為5.6公里。本項目總投資1299萬元,環保投資1299萬元(其中水質凈化設施投資553萬元,配套管網投資746萬元),占投資總額的100%。荷花鎮水質凈化廠的污水納污范圍為圩鎮區域,包括岑山等行政村,總服務面積約4.36km2,總服務人口約0.9萬。
二、環境保護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企輔健環安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QF210223901):
(一)廢水
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修改單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二)廢氣
廠界四周NH3、H2S、及臭氣濃度均能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修改單中表4廠界廢氣排放二級標準限值要求,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西側、東測、南測、北側外一米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CODcr、氨氮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五)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和危廢暫存間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茂名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茂環[2018]9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建設單位:高州市廣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13750525451
公示時間: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