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港口糧庫糧食倉儲、大米加工擴建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概況
靈山港口糧庫項目位于番禺區欖核鎮上下坭糧油工業區內,為了市場的需求和企業的持續發展,現對原有的生產能力及倉儲規模進行擴建。擴建項目占地面積為 66666.1m2,建設一層糧庫儲備倉11幢、面積24837.6 m2,建庫區圍墻、水泥砼路面工程。擴建項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儲存稻谷,年儲存稻谷60000 噸。
二、環境保護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企輔健環安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報告編號:QF201221003),結果表明:
(一)廢水
生活污水集水池的pH值、總磷、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的排放濃度均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第二時段)一級級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噪聲
廠界東面外1mN1、廠界南面外1mN2、廠界西面外1mN3和廠界北面外1mN4的晝間噪聲值和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表1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廠界外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的要求。
(三)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不設置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
項目的污水經污水一體化處理裝置處理后,排入蕉門水道。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不超過1.5噸/日,擴建后整個糧庫生活污水排放總量不超過10.95噸/日,滿足《關于靈山港口糧庫糧食倉儲、大米加工擴建項目環境報告表的批復》穗(番)環管影[2011]48號)要求。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建設單位:廣州市番禺區珠江糧油總公司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13750525451
公示時間:2021年5月17日~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