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希恩和汽車設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概況
青島希恩和汽車設備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金湖工業區金盛一路1-1,建設“青島希恩和汽車設備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年產汽車專用設備25臺、汽車金屬配件8000件建設項目”,主要致力于汽車生產線上的焊接夾具、檢具以及各種專用機械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技術服務,另外承接客戶的各種汽車金屬配件加工服務。建設項目占地面積455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420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占總投資的10%。本項目擬招員工20人,均不在建設項目內食宿,年工作日300天,實行8小時一班制。本項目不設鍋爐、備用發電機及中央空調。
二、環境保護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報告編號:CNT202001708),結果表明:
(一)廢氣
廠界上風向 G1、廠界下風向 G2、廠界下風向 G3、廠界下風向 G4的顆粒物的濃度均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二)廢水
生活污水集水池的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的排放濃度均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第二時段)三級級標準限值的要求。
(三)噪聲
廠界東面外1mN1、廠界南面外1mN2、廠界西面外1mN3和廠界北面外1mN4的晝間噪聲值和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表1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廠界外3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不設置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
項目的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交由前鋒凈水廠處理。前鋒凈水廠接納本項目污水,從前鋒凈水廠排放總量指標中調配,不再單獨申請總量。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環〔2018〕30號),本建設項目按照《青島希恩和汽車設備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年產汽車專用設備25臺、汽車金屬配件8000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穗(番)環管影[2020]284號)的要求建設試運行,項目建設性質、規模、地點、設備、采用的生產工藝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符合“三同時”環保制度,符合驗收合格條件。
建設單位:青島希恩和汽車設備有限公司
聯系人:廖錦霞
聯系電話:13760829242
公示時間: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