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大崗興順紙箱廠年產紙箱20萬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市南沙區大崗興順紙箱廠年產紙箱20萬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龍津路123號之二,占地面積134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343平方米。項目主要建筑物為1棟單層生產廠房。項目主要從事紙箱的生產,年產紙箱20萬個。項目主要設備有兩色印刷機1臺、切紙機1臺、薄刀分紙機1臺、打釘機3臺等。項目不設發電機、中央空調和鍋爐。
二、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生活污水依托廣州市峻興混凝土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系統處理,處理后排入洪奇瀝水道。
(二)廢氣
印刷廢氣、粘合廢氣采取了加強管理,加強車間通排風的措施治理,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生產設備等主要噪聲源采取了隔聲、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廢原料桶、含油墨抹布、印刷機清洗廢水等危險廢物設置專門存放場所暫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廢邊角料交由相關回收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CNT2020TH045R):
(一)廢水
生活污水經廣州市峻興混凝土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二)廢氣
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總VOCs濃度達到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廠房外非甲烷總烴濃度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西北、西南、東南、東北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排放標準要求,工程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四、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環[2018]30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11月9日 至 2020年12月8日
建設單位:廣州市南沙區大崗興順紙箱廠
聯系人:梁先生
聯系電話:1380284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