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大崗裕鼎塑料制品廠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概況
廣州市南沙區大崗裕鼎塑料制品廠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廣珠路383號車間二層,占地面積2008.8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008.88平方米。項目主要從事鍍膜塑料制品的加工生產,年產鍍膜塑料制品555萬個,樣品5萬個(樣品不外售)。項目內不設食堂和宿舍,亦不設鍋爐、中央空調和備用發電機等配套設備。
二、環境保護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企輔健環安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QF201022201):
(一)廢水
廣州市盈宇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的污水處理系統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符合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B標準中較嚴值要求。
(二)廢氣
上漆房、烘干房廢氣處理后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II時段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打樣房、噴槍清洗產生廢氣處理后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II時段排放限值,顆粒物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顆粒物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VOCs達到廣東省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新擴改建二級廠界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東、西邊界噪聲值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項目西南邊界噪聲值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要求,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顆粒物、VOCs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建設單位:廣州市南沙區大崗裕鼎塑料制品廠
聯系人:馬澤鵬
聯系電話:13922305619
公示時間:2020年11月24~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