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根子加油站改擴建項目建設項目
環保竣工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概況
高州市根子加油站改擴建項目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高州市根子鎮茅坡村委會,項目占地面積1200m2,建筑面積為700m2。本項目實際總投資180萬元,環保投資30萬元,占投資總額的 16.7%;項目建成后主要為過往車輛提供柴油、汽油的零售服務。改擴建后項目設有3個25m3埋地汽油儲罐、1個25m3埋地柴油儲罐,屬于三級加油站,設有4臺2槍2油品加油機;年銷售柴油400噸、汽油720噸。項目所需員工在現有員工6人中調配,不新增員工。員工年工作365天,實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均不在站內食宿。
二、環境保護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企輔健環安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QF201031902-01)和《檢測報告》(報告編號:QF201031902-02):
(一)廢水
廢水總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05)中“旱作”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二)廢氣
油氣回收裝置油氣(非甲烷總烴)排放、液阻、密閉性達到《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07)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非甲烷總烴濃度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東、南、西邊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 2 類區域標準限值,項目北邊界噪聲執行 4 類區域標準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建設單位:高州市根子加油站(普通合伙)
聯系人:蘇錫儒
聯系電話:13189518895
公示時間: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14日(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