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巢派木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市巢派木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潭洲私營工業區南至西對面欣德家私廠宿舍(自編2號),占地面積221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2216平方米。項目主要建筑物為1棟單層生產廠房。項目主要從事木地板制造,年產實木地板2萬平方米、多層實木復合地板14萬平方米。項目不設發電機、中央空調和鍋爐。
二、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海能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N20200623013):
(一)廢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要求。
(二)廢氣
開料、砂光粉塵廢氣處理后顆粒物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有機廢氣處理后顆粒物、甲醛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總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表1排放筒第II時段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顆粒物。甲醛濃度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總VOCs濃度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標準值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東北、西北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顆粒物、VOCs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及批復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五)固體廢物
經現場檢查,危廢暫存間和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基本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建設單位已與肇慶市新榮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處理處置協議。木材邊角料、粉塵固廢、廢砂帶、包裝廢料交由相關回收單位處理;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污泥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排放標準要求,工程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環[2018]30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19日
建設單位:廣州市巢派木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麗
聯系電話:13602215106
公示 廣州市巢派木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