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迪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塑料制品120萬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廣州迪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塑料制品120萬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沙涌村漢基大道20號,占地面積66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004平方米。項目租用一棟5層生產廠房的第1、4、5層進行生產。項目主要從事塑料制品的生產,年產規模為120萬個,其中音響36萬個、風扇24萬個、水杯蓋24萬個、手機支架36萬個。項目不設發電機、中央空調和鍋爐。
二、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廣東中匯認證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Y2001002):
(一)廢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符合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
(二)廢氣
注塑和上膠工序有機廢氣處理后非甲烷總烴和甲苯排放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Ⅱ時段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非甲烷總烴濃度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顆粒物和錫及其化合物濃度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東、南、西、北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符合環評及其批復標準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非甲烷總烴、VOCs、甲苯排放總量符合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指標建議要求。
根據監測結果,項目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排放標準,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三、驗收結論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環[2018]30號),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境保護設施的能力可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監測報告表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公示期:2020年6月10日-2020年7月10日
建設單位:廣州迪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聯系人:譚小姐
聯系電話:13662456605
公示全本 廣州迪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塑料制品120萬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pdf
公示驗收工作組意見 廣州迪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塑料制品120萬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pdf